很多情形下, 当我们觉得自己的利益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我们感到对方不合理暗示的时候,我们内心可能有这样的对话:“你是谁呀,凭什么听你的呀,你分明在控制我,压制我,我偏不?我决不能被你所控制,让你随意摆弄,我决不能让你如意,更不能让你得意!”当看到对方提出所谓不合理的要求的时候,我们首先愤怒了。结果我们选择了对方让我们做的相反的方向。 我们由最开始的愤怒转为窃喜甚至得意,但仍然还带有丝丝的不痛快和不安。
殊不知,我们在我们有情绪的那一刻,已经开始被对方控制了。这种控制一直持续到我们的情绪消失才结束。当我们一定按照对方要求我们的反方向而做事,表面上是我们在抵制控制,实际上,我们被对方反方向控制了而已。我们本来很平静的心境,瞬间因为对方的一句话,一个行为而波澜四起。难道不是对方控制了我们的情绪吗?
对方真的能控制我们的情绪吗?还是我们主动迎合了对方控制我们的愿望了呢?能控制我们的是外界的人和物,还是我们的固有观念在指挥和控制了我们自己呢?是他人在玩控制我们的游戏,还是我们自己独自在玩一个内心由他人参与的控制游戏呢?(我们本来就需要玩这个控制与反抗的游戏,对方的控制激活了这个游戏而已。)
对方有权利提出他认为对的东西,如果他还是一个正常人。他也有权希望我们接受,他也有权希望他采取任何形式得到他们的东西,因为那是他们认为的权力。我们可以不认可他的观点,不接受他的要求,但是我们不能不让他们有那样的想法。 因为目前我们无法做到改变他们的思维模式。但是我们能做的是如何应对这样思维模式下对方的行为。没有指责,没有愤怒,没有评价,需要有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态度。
我们的愤怒来自于,我们混淆了事物本身和他人对事物的态度。我们可以否定事情而不去做,但是我们不能否定他对事情的态度的客观性。我们否定他的态度,是我们内心不允许他如此的认为,我们想改变根本目前改变不了的东西,我们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所谓的事理,但是,我们却也忽略了另一个理,就是他这样想是有他的理的这一事实。
是我们本身的问题。举例:他提出向你要1元,你可能给他,当他提出向你要100000元,你愤怒了,甚至嘲讽他,甚至认为他是精神病。他提出问题是他的事情,你给不给是你的事情。你自己选择给与不给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责怪对方要100000元是错误的呢?
这其中的本质核心,是我们自己内心需要和谐,需要一个理字在先,要求每个人都要讲理。只有合理的,才让我们舒服。
事实上,真的有那个所谓的“理”在吗?“理”本身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我们与环境和谐而产生的规则,是人定的,不是必须有的东西,也要允许每个人的“理”存在主观性。“理”存于我们自己内心的,我们选择按“理”做事,是为了我们自己的舒适,不是用来要求他人的。
个人和个人的“理”由于教育环境不同,文化不同,“理”也不全相同。我们把自己的“理”作为真理,要求不懂我们“理”的人来尊从,对那个人而言,有难度,也不尊重他。我们可以拒绝他的要求,但是不能不允许他有和我们不同的所谓错的想法。
如果你区分了事情和人的态度是两回事,处理矛盾的时候,结果就有差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