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知学习观
(一)学习的实质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
布鲁纳认为,学习的本质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学习者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获取知识,并通过把新获得的知识和已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积极地建构其知识体系。由此,布鲁纳十分强调认知结构在学习过程中的作用,认为认知结构可以给经验中的规律性以意义和组织,并形成一个模式。所谓认知结构,他认为即编码系统,其主要成分是“一套感知的类目”。学习就是类目及其编码系统的形成,并认为一切知识都是按编码系统排列和组织的。这种各部分存在联系的知识,使人能够超越给定的信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他主张,应当向学生提供具体的东西,以便他们“发现”自己的编码系统。
(二)学习包括获得、转化和评价三个过程
布鲁纳通过研究学生学习活动的具体过程后认为,学习一门学科包含着三个几乎同时发生的过程,即新知识的获得、知识的转化和评价。学习活动首先是新知识的获得。布鲁纳认为新知识可能是原有知识的精确化,也可能与原有知识相违背。例如,在讲循环系统时,学生可能已经模糊地知道了血液循环;在教牛顿的运动定律时,新知识可能会与学生已有的感性知识相违背。但不管新旧知识关系如何,都会使已有的知识进一步提高。获得了新知识以后,还要对它进行转化,我们可以超越给定的信息,运用各种方法将它们变成另外的形式,以适合新任务,并获得更多的知识。评价是对知识转化的一种检查,通过评价可以核对我们处理知识的方法是否适合新的任务,或者运用得是否正确。因此,评价通常包含对知识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总之,布鲁纳认为学习任何一门学科的最终目的是构建学生良好的认知结构,而构建良好的认知结构常常需经过获得、转化和评价三个过程。因此,教师首先应明确所要构建的学生的认知结构包含哪些组成要素,并最好能给出各组成要素的编码系统的图解。在此基础上,教师应采取有效措施来帮助学生获得、转化和评价知识,使学科的知识结构转化为学生的认知结构,使书本的死的知识变为学生自己的活的知识。
二、结构教学观
布鲁纳不仅研究学习问题,而且研究教学问题。他认为学习理论是描述性的而不是规定性的,它告诉我们实际情况怎样;而教学理论则是约定俗成的,是一种规范化的理论,它阐明有关获得知识与技能的最佳途径方面的规则。布鲁纳在20世纪50~60年代倡导的结构主义教学改革运动,曾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教学的目标在于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
由于布鲁纳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和认知结构的重要性,所以他主张教学的目标是促进学生对学科基本结构的理解。所谓学科基本结构,是指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当学生掌握和理解了一门学科的结构,他们就会把该学科看做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因此,布鲁纳把学科的基本结构放在设计课程和编写教材的中心地位,成为教学的中心。他认为,学生理解了学科的基本结构,就容易掌握整个学科的具体内容,就容易记忆学科知识,就能够促进学习迁移,提高学习兴趣,并可促进其智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二)掌握学科基本结构的教学原则
为了让学生学习和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布鲁纳提出了四条基本教学原则。
1.动机原则
布鲁纳认为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具有内在的学习愿望,内部动机是维持学习的基本动力。他的动机概念不包括强化,他强调的是内在动机而不是外在动机。他认为学生具有三种最基本的内在动机,即好奇内驱力(求知欲)、胜任内驱力(成功的欲望)和互惠内驱力(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的需要)。这三种基本的内在动机都具有自我奖励的作用,因而其效应不是短暂的而是持久的。教师如果善于促进并调节学生的探究活动,便可激发他们的这些内在动机,从而有效地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
2.结构原则
为了使学习者容易理解教材的一般结构,教师必须采取最佳的知识结构进行传授。他认为任何知识结构都可以用动作、图像和符号三种表征形式来呈现。动作表征是凭借动作进行学习,无须语言的帮助;图像表征是借助表象进行学习,以感知材料为基础;符号表征是借助语言进行学习,经验一旦转化为语言,逻辑推导便能进行。为了促进学习,教师究竟选用哪种呈现方式为好,则视学生的年龄、知识背景和学科性质而定。
3.程序原则
布鲁纳认为,教学就是引导学习者有条不紊地陈述一个问题或大量知识的结构,以提高他们对所学知积的掌握、转化和迁移的能力。通常每门学科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程序,它们对学习者来说,有难有易,不存在对所有学习者都适用的唯一的程序;而且在特定的条件下,任何具体的程序总是取决于许多不同的因素,包括过去所学习的知识、智力发展的阶段、材料的性质及个别的差异等。
4.强化原则
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学习者还必须获得反馈,知道结果如何。因此,教学规定适当的强化时间和步调是学习成功重要的一环。知道结果应恰好在学生评估自己作业的那个时刻。知道结果过早,易使学生慌乱,从而干扰其探究活动的进行;知道结果太晚,易使学生失去受帮助的机会,甚至有可能不接受正确的信息。
根据结构主义教学观及其教学原则,为了促进学生良好认知结构的发展,教师首先必须全面深入地分析教材,明确学科本身所包含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引导学生加深对教材结构的理解。在引导学生理解教材结构的过程中,首先教学本身应有新异性,其难度不能过高或过低,以便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胜任感;其次,应根据学生的经验水平、年龄特点和材料性质,选取灵活的教学程序和结构方式来组织实际的教学活动过程;最后,应注意提供有助于学生矫正和提高的反馈信息,并培养学生进行自我反馈,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三、发现学习法
布鲁纳认为发现是教育儿童的主要手段,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的最好方法是发现法。什么是发现法呢?布鲁纳认为,发现不只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的行为,确切地说,它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形式。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尽管都是人类已知晓的事物,但如果这些知识是依靠学生自己的力量引发出来的,那么对学生来说仍然是一种“发现”。为此,教学不应当使学生处于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状态,而应当让学生自己把事物整理就绪,使自己成为发现者。在教学中运用发现法,其灵活性和自发性都较大。一般来说,它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学生的特点来进行,但其一般步骤包括:(1)提出和明确使学生感兴趣的问题;(2)使学生对问题体验到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以激发探究的欲望;(3)提供解决问题的各种假设;(4)协助学生收集和组织可用于下结论的资料;(5)组织学生审查有关资料,得出应有的结论;(6)引导学生运用分析思维去验证结论,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总之,在整个问题的解决过程中,要求教师向学生提供材料,让学生亲自发现应得的结论或规律,使学生成为发现者。
由于布鲁纳认为学生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积极的探究者,因此教师的作用就在于帮助学生形成一种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教师要促进学生自己去思考并参与知识获得的过程,而不是建造一个活着的“小型藏书室”。在布鲁纳看来,教师的主要作用在于:(1)鼓励学生有发现的自信心;(2)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3)帮助学生寻找新问题与已知知识的联系;(4)训练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5)协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6)启发学生进行对比。
研究表明,发现学习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及探索未知事物的兴趣,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内部动机和学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自由回旋的余地,并有利于学生批判性、创造性思维的发展。但是,布鲁纳倡导的发现学习思想也存在着一系列的局限性。首先,他无视学生学习的特点,歪曲了接受学习的本意;其次,对发现学习的界定也缺乏科学性和严密性。此外,发现学习比较浪费时间,不能保证学习的水平。因此,发现学习不能成为学生学习的主要方法。发现学习应根据教材性质和学生的特点来灵活安排,扬长避短,才可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如果忽略这些,一味地、无限制地推广发现学习,反而会弄巧成拙。
文章来源:心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