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遇毕竟是一种罪过,它伤害夫妻双方,也伤害第三者;它破坏家庭,更伤害子女。我并不主张“外遇”,但是由于外遇现象的大量存在,有婚姻就会有外遇,已成为不可否认的事实。这说明“外遇”现象包含了十分复杂的社会---家庭---个人的心理内容,考虑到它的现实性,我主张以宽恕的态度对待,这样才不会激化矛盾,加剧冲突,以此来减少有外遇家庭的损失和伤害。
有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外遇不仅是个人问题,它更是父系文化的产物,无论东西方,男人只要有钱、有势、有名,可能就有情妇,这是较普遍的社会现象,但现行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它打破中国长久以来的纳妾制度,所以,种种社会原因,使外遇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
外遇形成的原因很多,大概分为两大类:一是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导致的,故男性外遇比例较高。二是个人在婚姻中的需求不能满足所致。(这里所谓的需求不只是指感情、性欲需求,还包括安全、信任的需求)
婚姻中发生外遇,对家庭会造成极大的杀伤力,而且祸及下一代,(外遇会传承)因为再没有比婚姻关系更为亲密的关系,而维持亲密关系最大的是互信,如果婚姻关系中的信任荡然无存,婚姻中就没有了安全感,婚姻存在的意义就找不到了。
然而,外遇真是不可饶恕之罪吗?事实可能不是这样的,如果外遇受害人的情绪能稳定下来,不只从个人的角色去看待此事,而能从社会文化、家族历史和当事人成长过程去了解此事,不但可使自己减少伤害,更能心平气和地去反思这段婚姻。如果仍爱对方,对方也有诚意解决问题,双方可共同努力,使婚姻再现生机,一旦渡过这个危机,一定会“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如对方去意已决,无诚意解决问题,也可以“好聚好散”来终止婚姻。
无论保留或终结婚姻都是一件大事,也是一门大学问,不能只凭主观的意气用事。我想说的是:如果不是处于种种痛苦之中,人们不会发生外遇,这是事实。我还想说:有些缘分错过了就过去了,它不会在原地等你。所以,外遇可能是可以宽恕的罪。
我希望用此观点帮助各位离开背叛的阴影,走向光明,也希望单身、结婚或未结婚的伴侣能思考、讨论和面对这一问题。
当然要处理这样的创伤就需要一定的心理学技术,这样的服务心理咨询是可以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