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佳心理 张红英
2010年11月25日的《三晋都市报》刊登了一篇我为当期故事做得点评,现把文稿发出来与大家共享。
读了《为了报复,我甘心做情人的儿媳》这个故事,有一种让人震惊和可悲的感觉。故事的主人公为了维护自己的爱进行了自伤式的报复,先是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的让人伤害自己,进而又想与情人的儿子结婚,只是为了让曾经伤害自己的人一辈子痛苦,完全是一种害人害己的愚昧行为。其实,爱和迷恋有很大的区别,故事的主人公错把迷恋当成了爱。
一、迷恋通常都始于一见钟情,是非常快的时间掉入爱河,有着非常强烈的感觉。
就像故事中主人公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只是因为对方在经济方面帮助了她,不知是感激还是报答,轻易的用身体做出回报,很短的时间内两人就产生了所谓如胶似漆的爱情。
二、迷恋是基于心理上的投射。
故事的主人公很可能是在从小的成长过程中,缺少了父亲或者大哥哥形象的男人的爱,当出现这种形象的人物时,爱上的对象变成了她心中那个理想的形象,她爱的实际上不是对方真正的自己。
三、迷恋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占有欲是非常强的。
当对方带给我一些快乐的感觉我就喜欢他,就像一朵花漂亮,我就喜欢你,哪一天花谢了,你不能再给我这个快乐的感觉,我就把它拋弃掉。故事中许进良没能选择女主人公虽然有他的理由,但原因之一就在于他首先考虑还是他自己。而女主人也是一样,当对方放弃她时,她会用极端的方式进行报复,我得不到你,也不能让你过好。两个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真爱是经得起人生很多风浪的,是基于对对方有长期的、比较全面的了解之后,才有可能产生一种真正的爱的感觉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