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神经表象程式
在传统催眠中,没有这样的区分,传统催眠师不具备识别它的能力,因此无论催眠诱导还是治疗的过程,都只能在内容上打转。
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还有一个特别的工具就是策略,也叫神经表象程式。在神经生理层面上,神经表象程式表现为一条神经细胞连接回路——即神经网络;而在行为层面上,神经表象程式则是控制当事人某种行为反应模式的基础,有效的识别、解读神经表象程式,可以让催眠师/沟通者有效的呼应和引导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而且在诱导的过程中,也只需要给予当事人形式上的指令,即可达成良好的效果。还有,针对适应不良的行为反应模式,只需要改变当事人的神经表象程式,即可达到期望的目的——快速而深远的改变。
七、对于抗拒型当事人的处理方式:
“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与传统催眠中存在显著的不同。在从事催眠工作的过程中,往往会碰到一些个案,他们嘴里说的和他们内心实际所想的可能并不相符;比如有些人嘴里会说很想被催眠,心里却在想——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能把我催眠了,也就是在抗拒催眠师,表里不一;或者,还有一些情形,当事人并非要存心跟催眠师对抗,但他的意识和潜意识却表达不同的意思,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面对这样的情形,在传统催眠中,催眠师往往会说当事人抗拒、还没准备好或者敏感度不够之类的话,甚至终止催眠。
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催眠师可以运用C手段同时以语言和非语言的信息同时跟当事人的意识和潜意识沟通,从而对当事人的意识和潜意识进行同步的呼应和诱导——这就是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的“双重沟通”技术。
八、催眠的深度的判断标准:
在传统催眠中,一般以眼皮胶粘现象为进入第一级催眠的特征,以手臂僵直作为进入第二级催眠的特征,以全身肌肉僵直作为第三级催眠的特征,以数字障碍和痛觉丧失为第四级催眠的特征,以正性幻觉为进入第五级催眠的特征,以负性幻觉为进入第六级催眠的特征。
“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与传统催眠也存在一些差异。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不做这样的区分,因为有些人甚至能进入深度的梦游入神状态,但就是无法获得眼皮胶粘或者手臂僵直的反应。相反,以当事人的某些生理上的潜意识反应来判定当事人是否进入了入神状态、以及进入的深度,并以此作为催眠诱导的指示器;以当事人能否回应“会话假定”的语言型态,来确定当事人是真的进入了深度入神状态还是假装的。(在催眠的时候,有些当事人可能会有表演的欲望,若不具备这种判定能力,催眠师可能会被当事人欺骗了。)
九、治疗目的:
传统催眠模式大多是以帮助当事人自我觉悟为治疗目标。传统催眠治疗的目的是要让当事人“了解问题的根源,以及深藏的内在意义”,治疗结束时,也许是病人真正领悟的时候。
但问题是,有许多病人在意识上对他的问题的根源非常清楚,甚至能详细地告诉你他的问题形成的来龙去脉,但他就是没有改变;而且,就算他在意识上不清楚那根源,并且在催眠的时候也觉悟了,而如果他的潜意识没有足够幸运,没有去自动发展新的选择和行为,那么他们还是不能应付这个世界,因此,他们还是无法摆脱过去的痛苦或不良行为的困扰,还是不能让自己快乐。
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是以协助当事人发展新的行为、获得新的选择,摆脱造成当事人痛苦的反应,从而获得快乐为治疗目标。
而且,在协助当事人自我觉悟的过程中,势必会牵涉到对过去痛苦经历的回溯,而如果过去的痛苦经历曾给当事人带来过巨大的痛苦,则可能会造成当事人精神崩溃;事实上,我本人亲眼见过传统催眠师因为对当事人进行催眠回溯,而导致当事人精神病发作的例子。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很多问题都不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回溯,而且就算需要回溯,也只需要对整个四觉经验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回溯,这样可以确保当事人可以安全、有效地面对过去的痛苦经历,并获得新
的反应。
十、治疗形式:
传统催眠模式是在内容上下功夫,催眠师必须详细了解病人的问题所在,对传统催眠师而言,比较典型的情况是,大部分的病人一坐下来,就详尽且冗长地叙述他们问题的所在,及发生原因,还有这些问题如何地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影响,说完之后,在催眠过程中,在当事人的一些症结之处,催眠师还必须在更进一步去了解当事人所经历的细节;因此,传统催眠师经常需要定期清理自己,将当事人倾吐的负面信息清除掉,以免被当事人的负面信息所催眠了。
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则是在形式上(结构上)做工作,在大部分情况下,催眠师不需要了解问题内容的细节,只需加强注意他们做什么,而不需要太注意他们说他们做什么,目的只是要识别造成问题的神经表象程式,在发展新选择、新行为的时候,也只是给予形式上的引导,完全不需要去了解具体的内容,这样会避免很多麻烦,而且改变的效果比较好、速度也会比较快。
十一、“无内容诊疗”:
传统催眠治疗时,催眠师一般都需要去了解有关当事人的问题的详细内容。 而在运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进行催眠治疗时,大部分情况下,可以采用无内容诊疗,这么做有几个正面的意义。如果是在课程现场做示范的话,无内容纯过程的诊疗可将学员所有的注意力固定在治疗程序上,而让他们无须去了解造成当事人问题的内容究竟是什么,从而减少很多干扰;另一方面,无内容诊疗还可以避免催眠师加入自身的价值判断而给治疗造成干扰。还有一点,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暴露隐私的风险,从而避免让当事人感到尴尬。
十二、未来模拟:
在传统催眠模式,或是某些成功学训练班里,是没有这样的程序的,我们常常听见有人说自己参加一个训练班,当时改变了,效果很好,可是回到现实生活中后,不多久就又回到了原点。
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治疗模式”中,有一个特别的程序,叫作“未来模拟”。这个步骤能够确保在催眠室或工作坊内达成的改变,能够在现实生活中确实生效。这是“艾瑞克森催眠治疗模式”较有效用的一个特色。
十三、关于心理问题的本质:
传统催眠往往会用一些“宗教、气功、神秘学、生死学”等领域里的某些说
法,以“负面能量”来形容造成当事人问题行为的根源;并主张催眠师也必须要多加自我“修炼”,提升自身的“能量”,方可有效对付病人的“负面能量”。
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是从来不会这样形容病人的心理问题的。其实,“心理问题”的本质也只是某些行为反应方式而已,只不过那些被社会界定为“有问题”的行为,在人类社会这个大环境里,在面对某些情境的时候,不能获得社会所公认的理想的结果,因而会被界定为“有问题”,但就本质而言,这个“问题行为”也是当事人在过去某些情境的刺激之下,其潜意识学会的某种行为反应而已,跟大家学会走路、说话、骑自行车的过程并无二致;因此,所有的行为——不论是“正常行为”还是“问题行为”都
一个人的潜意识的优秀学习能力所获得的结果。
假如社会文化改变了,把某种目前认为“正常”的行为改定为“问题行为”,那么它就成了问题行为;而把某种目前认为“有问题”的行为改定为“正常行为”,那么它就是正常行为。例如,假如某人有某种喝血的行为反应,通常在一般人类社会文化里,会被界定为“有问题”,而在非洲有个地区存在着某种特别的文化,当地的人习惯于每天早上起来聚在一起“小酌一杯血”。
十四、关于治疗的一点问题:
无论传统催眠还是传统心理咨询,都将改变(不论心理问题、或是不良的行为习惯的改变)与痛苦、金钱、漫长的时间划上等号,这是由于他们对心理问题的本质、治疗目标的定位以及他们的治疗形式所造成的结果。
而在“艾瑞克森催眠模式”里,改变是可以无痛苦的、非常快速的完成的。因为,真正决定一个人行为改变与否的部分,是他的潜意识,而痛苦是发生在意识层面的东西,而且潜意识学习新的行为也是非常快速的。事实上,花1小时治疗恐惧症比花1年治疗它要来得容易得多;艾瑞克森曾经用一句话改变了一个少年囚犯的行为,而该囚犯之前被一位精神科医学博士治疗了几个月仍未奏效。
十五、催眠的应用:
传统催眠一般必须在“催眠椅”上进行仪式化的诱导。
而“艾瑞克森催眠模式”中的很多语言模式都可以直接应用于日常生活的沟通中,达到诱导行为反应,改善沟通关系的效果。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细节上的差异,限于篇幅,不一一讨论了。